
行人出行
相较于机动车来说
处于相对弱势位置
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
轻则伤
重则亡
01
2023年03月19日20时26分许,郑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赣D6F***轻型普通货车由泰和县冠朝镇前往泰和县城,行驶至胜利路与滨江大道交叉路口撞到前方行人李某,造成李某死亡,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02
2024年1月30日18时35分许,丁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赣D69***小型轿车由泰和县南溪乡往螺溪镇方向行驶,行驶至319国道南溪乡垇背村路段撞到前方行人刘某,造成刘某死亡,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03
2024年3月4日20时50分许,罗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赣DEY***小型普通客车由泰和县灌溪镇往县城方向行驶,行驶至澄江镇白口城路与玉华大道交叉口(新泰和中学西南角)路段撞到前方行人刘某,造成刘某死亡,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经查看事发路段视频监控和调查发现:事发时,行人均未在人行道内行走,且均走在行车道内,更有甚者在行走时低头看手机视频;驾驶员在夜间行车时,未注意观察、减速慢行,均是快到跟前时才发现车道内有行人。但因车速较快、距离较近,驾驶员来不及刹车避让,致行人被撞,当场死亡。
泰和交警温馨提醒:
1、夜间道路情况复杂,不得在道路上散步、跑步、逗留;
2、行人在夜间出行时尽量穿颜色鲜艳衣服或佩戴一些发光饰品,以引起过往车辆的注意;
3、行走时应走人行道,无人行道的道路应紧靠路边行走;
4、两人以上要纵向(一前一后),不要并肩行走,更不能边走边低头看手机。
最后,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,散步时应走在人行道内。同时,提醒广大驾驶员夜间行车时一定要规范使用灯光、减速慢行;要仔细观察路面状况,以免事故发生。
来源:泰和交警
